第三十二章争孩子的抚养权 (第1/2页)
“逍遥,邱飞球想通过法院把孩子判给他。”杜丽娘小声低泣道。
“凭什么?这丫仔你没找他要抚养费,他倒恶人先告状。看来这次不能轻饶他。”
“说我无职无业、没能力保障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和良好教育。”
“哼,他真当我们是法盲啊?放心吧!法院不会把孩子判给他的。”
“为啥?”杜丽娘急切的瞄着谢逍遥,小脚激动的直跺不停。
“法律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谢逍遥转了口气继续道:“最后一条除非你自己主动让给他。”
“逍遥,你说的这些对不对哦?你在哪听到的。”杜丽娘将信将疑道。
“什么听来的,我平时坐在诊所里无事上网自学的法律常识。”谢逍遥掏出手机,“你放心,我帮你再咨询一遍。”
“喂!陈支书,你的那个会议结束了吗?”谢逍遥拨通陈雨欣的电话劈头就问。
陈雨欣压制住心头的怨气,温柔道:“正在进行中,现在是村长在发言。我本想让你也说几句的,你怎么突然溜了。你在哪呢?”
“我要向你反映一个你现在必须解决的问题。我正在杜丽娘家,她前夫想通过法院来争孩子的归属权。现在,杜丽娘连法院的传票都收到了。”谢逍遥把手机放在另一只耳边继续道:“你快托朋友找个律师咨询一下;顺便让律师帮忙起草一份起诉书。内容大致是要求邱飞球定时交付抚养费。”
“哦!我马上打电话。”陈雨欣心里感到些许的宽慰,原来这小子不是偷偷溜去玩啦!而是办他作为维稳主任的工作去了。
没一会,就有位律师直接跟谢逍遥取得了联系,而且这律师说的就和谢逍遥讲的一模一样。并且那律师还说,已经叫同事在写起诉书啦!
杜丽娘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许多,她长舒一口气,忧郁哀怜的丹凤眼透着眸光紧盯着谢逍遥,泪痕斑斑的俏脸展现出妩媚好看的笑容,甜甜道:“遥仔,我已经不是邱家的人啦!你以后别叫我婶子;叫我丽姐行不?”
“呵呵!丽姐和丽婶有什么不同吗?你现在是自由人叫啥都无所谓了。”谢逍遥瞅着她风韵的俏脸取笑道。
“傻小子,婶和姐哪个听上去年轻点啊?姐还想嫁人呢?你说,姐嫁人好听点;还是婶嫁人好听。”杜丽娘内心其实是想彻底和邱飞球撇清关系。
“呵呵!那我以后就叫你做靓丽姐;或者丽娘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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