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 满地暴民 (第1/2页)
而湟州本地商户和一部分来得比较早的商户则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听说有人要贱价出售货物,立马就有多少买多少。再听说有人想高价收购特产,立刻就开始甩卖手中的紧俏商品。左手进右手出,人都没动地方就赚了一小笔。
别的商人也不是傻子,发现这些反常的迹象之后立刻就私底下打听起来,然后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信息。
本地商人和一部分外地商人正在组织大型商队,准备要去甘州发财。一个战乱的城市有什么财可发呢?本地商人也没吝啬,很明白的告诉他们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想发大财就紧跟帅司大人的新军,人家再前面打仗,咱们在后面收购,只要是敌人有的东西,帅司大人都卖。
什么?打败了咋办!我呸,帅司大人是天煞星下凡,十万西夏精锐都被二千新军杀得干干净净,现在还有那时候的俘虏在矿山里挖矿呢。不信你就去问问他们,看看是不是瞎话。
甘州的敌人连个小小的甘州都打不下来,帅司大人只要一去都不用带兵,念念咒语敌人立马就得土崩瓦解。想发财就别那么多毛病,不冒险还想赚大钱,有这么好的事儿还做什么买卖,躺家里等着多安生。
不管新来的商人会不会信,经过两三天的筹备,第一支商队就从湟州城出发了。有骑马的、骑骆驼的、驾着牛车的、挑着担子的,模样千奇百怪。
但不管交通工具多简陋,也不管是老还是少,每个人身上至少都会背一把湟州百货商场里出售的直刀。这玩意钢口好也轻便,刀柄上还有加装木柄的套环,稍微改改就是一把朴刀,拿来防身最合适。
再讲究的点必须弄具强弓和半身甲胄,自打湟州新军换装了钢板弩之后,湟州的禁军、厢役也开始逐步装备新式武器,原来的弓箭和盔甲全没了用处。
其中一部分被洪涛送给了溪罗撒走面儿,主要是成套的甲胄和强弩,兵器什么的连溪罗撒都不乐意要。
剩下干脆就改一改放到民用市场出售,按照湟州律,民间除了不许拥有弩箭和火器之外,每人都可以有一套甲胄和兵甲利器。这里不比内地的城市,稍微离城市远一点就有野兽出没,持有武器是必须的。
但这些人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可不是为了对付野兽的,他们说是商队,骨子就是一支强盗团。
湟州新军在前面打仗,碰上慌不择路的敌人小股部队,商队照样不含糊,必须轮刀子上去,不是自卫而是抢俘虏。
在湟州是允许买卖战俘的,且价格不低,一个战俘能顶好几头满膘的肥羊,再加上他们的兵甲利器和马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万一还能从战俘身上搜出点黄金宝石,岂不就发财了。
大宗的牲口、战利品、奴隶买卖小商人是玩不起的,他们只盼着碰到散兵游勇和跟随敌人一起来的负赡、牧人,抢上一笔就能顶好几个月甚至一年的辛苦奋斗。
这恐怕就是洪涛带给湟州人的思想变化,原本他们是最怕遇到败兵的,不管是敌方的还是己方的都比蝗虫还可恨,走过之处金银细软、吃喝穿戴一点不给留,全都抢走。
但现在他们不怕了,甚至还盼着碰上。如何从食物链的最低端突然蹦到了中端,这真不是什么主义、什么思想改变的,而是活生生的利益。
人没有天生的绵羊,也没有天生的饿狼,之所以有的会变成羊、有的会变成恶狼,很大程度取决于榜样和环境。
不要以为只有湟州的商队可以为了利益胆大包天,等他们过了乌鞘岭木桥之后,前面又出现了一支同样杂七杂八很不规整,也同样凶恶的队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