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0章 礼刑之争 (第2/2页)
礼刑之争,乃是汉朝时期一场席卷百家的圣道之争,持续了近五十年,最后以贾谊圣陨为终点,刑殿大获全胜,也是人族刑礼并存局面开始。
礼刑之争,仅仅因为一句话“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导致半圣贾谊提前圣陨,七位大儒文胆碎裂、成千上万读书人文宫崩溃,堪称人族浩劫。
礼殿对于这句话的解释是:平民贫穷,他们没有时间掌握繁琐的礼仪,也难以负担昂贵的礼物,所以不能用礼来约束平民。高官犯了大罪,理当用隐晦的词语来掩盖,不应该用不体面的刑罚,而是让高官体面地自杀。
刑殿对于这句话解释,却与礼殿南辕北辙。
刑殿认为“上”和“下”,分别对应“尊”和“卑”,整句就变成“礼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
刑殿的解释便是:不能因为平民地位不如士子和大夫,就把他们排除在礼仪文明之外;不能因为犯罪的人是高官,刑罚就区别对待。
方运来圣元大陆第一次读“礼刑之争”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后世为了栽赃儒家故意曲解这话,说这话的意思是平民没有资格享受礼仪,而高官贵族可不受惩罚。
方运后来读了众多的书籍,无论是贾谊、郑玄还是孔颖达,这些大儒对这句话的注解都与圣元大陆的礼殿相仿,都体贴平民,并且认为高官可判死罪,但要体面一些,不动用伤害身体的肉刑,而不是说高官不受任何惩罚。
对于生活在华夏古国的方运来说,“刑不上大夫”早就已经实施,因为不要说高官,连普通人犯了罪,都不会有打断腿脚之类的刑罚,要么囚禁,要么死刑,可谓“刑不上罪犯”。
礼殿和刑殿在前半句上没有争议,若不仔细看,后半句也差别不大,只是,一个是给体面的惩罚,一个是一视同仁。
但是,当年两殿之争的实质,是对“大夫”的定罪权。
在礼刑之争前,刑殿无权审判所有读书人,只有礼殿剥夺罪犯的读书人身份之后,刑殿才有资格审判,否则读书人就算逆种,在没得礼殿允许之前,刑殿也无权插手,最多是缉捕。
对于信奉商鞅的“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刑殿和法家读书人来说,礼殿这种行为简直是在藐视律法,不推翻礼殿对读书人的审判权,刑殿和法家就永无出头之日。
于是,刑殿经过多年的准备,悍然发动礼刑之争。
见过数百年前的圣道之争的人,早就消亡,而且所有完善的记载都被礼殿抹除,方运只能通过只言片语来了解当年两大圣道的对撞。
“赤霞起于倒峰山,如血如氅,如旄如旗,十年不散。”
“孔城之上,雷鸣阵阵,数月不止,方圆万里,虫兽不鸣。”
“一道奇光扩散,又瞬间凝聚,直奔摩妖山而去,千里山脉与妖蛮尽数如水汽蒸发。”
“大争之前,孔城男人行房以刻计时;大争之时,以息计时,怨气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