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辩倒两位六部部堂 (第2/2页)
熊繍老脸微红,躬身:“臣答不上来。”
严成锦道:“那么吏律第七条呢?”
“答不上来……”
“刑律第三条?”严成锦又问。
熊繍怒了:“谁能背出来?”
严成锦朝着弘治皇帝,微微躬身:“臣可以,刑律第三条:
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成伤者笞四十青赤肿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拔发方寸,以上,笞五十,若血从耳自中出,及内损吐血者,杖八十,以秽物污人头面者,罪亦如之……”
如数家珍般,将刑律第三条、吏律第七条和户部第三条,依次说活。
弘治皇帝和李东阳等人,皆为目瞪口呆。
还不等他们反映过来,严成锦继续:“正如陛下和诸公方才所见,明律晦涩难懂,连常用明律的刑部部堂,也背不出来,更遑论推及天下?
这就是臣请乞,修改明律的缘故!”
明律是朱元璋订的,放牛娃没读过多少书,修出来的明律连标点都没有。
语句更是生涩。
历代的翰林虽然学富五车,却不敢将明律,纳入翰苑修撰的书籍当中。
所以,一直得不到修缮。
朱元璋为了推行律法,曾经下令,若家中奉有一本《大诰》,可以减罪一等,死刑可以降为无期。
就算是这样,明律也没有推行开来。
“在一些州县中,知州知府量刑十分混乱,判定过重。
而百姓则会以为,这是朝廷的暴政,这是臣请乞修改明律的第二个缘故。”
熊繍无言以对,方才,陛下和大臣都瞧见他背不出来。
此时,在强行反驳,只会在陛下和内阁心中,落了下乘。
他聪明地退回刑部的队伍中。
弘治皇帝心中有些动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高皇帝立下的祖训,真的是对的吗?
“严卿家想改哪里?”
严成锦早有准备道:“明律中太多漏洞,若仔细说,臣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弘治皇帝狠狠地扯了扯嘴角。
李东阳等人在内的百官,眼眸明显一凝。
你可真能吹啊?
三天三夜能背一千遍明律了,你还说不完,高皇帝就有如此不堪。
弘治皇帝有些生气了,面色阴沉下来:“朕倒是想听听。”
“臣请乞,将问刑条例并入大明律中,另立商法、专利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经济法、土地法、建筑法……”
严成锦一口气列出几十种。
但这却有必要,良乡的商业已渐渐发展起来,今后将会更繁盛。
以及大明如今的著作。
这些都需要同步健全的律法制度,才能使大明昌盛起来了。
秦朝统一六国后,得以昌盛的原因,很大程度取决与一套完整的律法。
虽然它还不健全,却令秦朝有条不紊,日渐繁盛。
汉承秦制,所以,汉朝的律法体制也十分完善。
明朝承袭的是唐律,虽然也无错。
但那只适合以前的大明,不适合今后的大明。
以高照数学奖为例,若无专利法和知识产权法保护,若被人窃取成果,该把奖颁给谁?
故而,伴随着大明的变化,需要更健全的体制。
弘治皇帝目瞪口呆,有些律法,压根没听说过。
李东阳也没反应过来。
“你是如何想到这些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