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奉为国师 (第2/2页)
当然,阉人在那时已有,不过并未普及,阉割也只是做为刑法,在汉朝时期才全面的普及,最后阉人就与宦官挂钩。
“昆仑野道散人,见过秦王。”
叶骁并未跪拜,而是拱手作揖。
对于叶骁穿着类似于道家的装扮,走入朝堂,不禁引得朝堂诸公大臣纷纷注目。
看着叶骁,光从相貌上,就让人惊讶。
这白皙的皮肤,比在座的所有人还要好,若不知,还以为是谁家面首。
古代贵族,不缺女人,玩腻了女人,便开始玩男人。
喜好男风在古代贵族都是习以为常的,常常会买一些面容姣好的男童豢养,不必长大便可摘取。
这种喜好男风,由魏晋堪属最盛行。
上到王公大臣,下到平民百姓,尤其是那些文人骚客之间总是激情满满。
那时,会化妆,会打扮,涂涂口红敷白粉啥的可不是女人的专利,那是男人的,男人骚来,可都没女人啥事了。
不过像高跟丝袜之类也是男人穿的,还有裙子。
只不过……
最后惨遭摈弃,让女人拾去,最后反而在女人身上一展风采。
像天行九歌里,那服装衣饰可比奇迹暖暖还让人眼花缭乱。
这高跟丝袜纱裙等等,无不体现这里的服装业发展的不错,所以叶骁也打算多订一些。
年轻的叶骁,再配上那一袭白发,和那道骨仙风,可称得上是鹤发童颜的仙人。
“道士无礼,见王为何不拜!”
这时,见叶骁不符礼数的奉常出声指责道。
“无妨。”
秦王政挥手示意奉常闭嘴,随后对叶骁又道:“叶道长,这满朝大臣对于寡人封尔为国师,似乎不太同意啊。”
听到秦王政这么说,叶骁不由一笑,后道:“秦王乃大秦王,是秦之主,主之意岂容家犬非议。”
一国即一家,为帝国,王即家主,叶骁这么说,夸大了秦王,贬低了朝臣,而这一贬低反而引来了众怒。
“道长可是道家出身。”
文官侧,一个与道家颇有渊源的文官问道。
“你说呢?”
叶骁反问。
“道家乃修清静无为,岂有你这等逐功名利禄之徒,实乃为道家蒙羞。”
文官呵斥道。
“我身着似道家,却莫要将道家挂于我名下,我之道非道家之道,诸子百家亦莫与我争,我之言胜百家,我之道胜百家,国师上卿予我之虚名不过天空浮云,故功名利禄不过粪土,我此来,为佐王命尔。”
叶骁嚣张却又带一丝丝低调的话一时间惊住了朝堂百官。
朝堂百官,虽出生贵族,或沙场老将皆属百家,为百家徒子,纵尚又些人不是,但对于叶骁的张狂话语,都产生了愤怒。
用贬低百家来抬自己,又说自己视功名如粪土,这里里外外的得罪的不止一个势力那么简单。
而秦王政则是纵容着叶骁。
他很期待叶骁把这些人都得罪一个遍。
因为,一个被百官孤立的官,且有能力,往往最受皇帝的欢迎,这叫干净。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像这种官容易得到皇帝恩宠,却也是属于后期很惨的。
但那是对于普通人,叶骁根本不怕。
“挂着羊头卖狗肉,身穿着道家服,却贬道家,更贬百家,叶道长莫不知人命为何短吗?”
一个隶属兵家的武官,凌厉的看向叶骁,冷冷的威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