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中郎官 (第1/2页)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论处,这其实是很有争议的。
何为王法,何为国法?
王法由王制定,一切利于王,而国法乃是为国,但这国法分两种,一种是独裁,一种是共和。
很显然,大秦帝国属于第一种。
阶级永远不会平等,故而大王如果犯了自己的法,往往会去掩饰。
王命与平民命不划等号,做臣子的会去补救,保住做王的颜面。
当然,相反,自己承认的也有,比如类似枭雄曹操和其他仁君,不过都是用来收买人心罢了,但现在的秦王最需要军部的支持,平民次之。
“王犯法不与庶民同罪。”
李斯顿住许久后说道,而他的手掌心中因心中的的紧张刺激汗腺,冷汗外冒。
他一心欲依法治国,而非儒,他是披着儒皮的法家,是一位法儒,叶骁的问题掐住了他,斟酌轻重以及考虑,这是他最后的答案。
“哦,为何?”
叶骁绕有趣味的看着这位后世评价甚高的法家重要人物说道。
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而他与他的师兄韩非都是儒外法里的主要代表人物。
“因王为王,民为民,王触之法不与民同处,王触法需以酌情,治者之治法于治者需借换他法。”
见叶骁问,李斯又回答道。
王犯法,臣子要懂得借法偷换概念,以此达到亡羊补牢的擦屁股效果,说的难听点就是包庇。
但是这又如何,现在还没农民起义,不平等就是不平等,少TM叫屈喊冤,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平等,佛言众生平等,神曰神爱世人,那都是大人骗小孩的。
“善!”
叶骁点头,毕竟这嬴政是老板,员工再怎么整还是在老板的公司里,只有老板自己认错,否则你做再多都是徒劳。
做为大华夏,无论上到皇臣,下到平民百姓,这面子是真心比命还重要,当然,面对的对象不同,平民遇到官,面子死一边,见到邻居和好友,面子比金贵。
“从今天起,你便做中郎官,我说的。”
叶骁驱散围住李斯的侍卫,看着李斯道。
而后又上车道:“回府。”
“学生,谢大人伯乐之恩。”
看着驶入城中的马车,李斯匍匐于地,诚恳道。
哪怕马车远去,李斯依旧对叶骁敬畏不改。
他赌赢了,同时也知道了国师的立场。
不过,面对叶骁那种紧张的心悸感,他现在还是没有消停。
叶骁的每一问就和剑般刺向了他,而且,他险些无法招架,紧张感分泌的肾上腺激素让李斯甚至忘记了自己脖颈伤口带来的伤痛。
这做官,要么清到底,要么污到底,伪君子做到死,那么你就是真君子,不然,将来连死都不知道是谁要杀自己。
恶人作恶一生,死到临头却迷途知返做了一件好事,为世人歌颂。
善人为善一生,死到临头做了一件无法补救的坏事,为世人唾弃。
所以要么圆滑,要么极端,这在哪里都可以用的上。
回想起叶骁这个看不透的人,李斯越来越期待以后的官场,有了叶骁的举荐,他的官职算是尘埃落定,目前他需要去报道一下。
背上包袱,一位后人褒贬不一的法官走入了咸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