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百 幽灵 (第1/2页)
从出租屋醒来,眼角余光立刻看到左前方有团不断涌动的黑雾,我一惊跳起,喝道:“乱刀!”
黑雾:“等等!我是幽灵!”
我:“靠!什么时候怪物都能进安全区了!我杀!”
刀芒瞬间凝就,挥洒而出。
黑雾:“攻击对我无效的……”
刀芒透体而过,没在它身上留下半点损伤。
我:“锐目!”
嘟!
系统警告:无锁定目标!
我一呆。
我勒个去!
就算是NPC也逃不脱我这招锐目,这东西究竟是个啥,居然这么飘忽?!
黑雾:“我说了,我是幽灵,你可以把我看作幽灵一样的存在,是不会被这世界任何物体触碰得到的。”
记忆涌回,我一拍脑门,坐了下来:“发克!原来是你……不过请教一下,你这算啥意思?”
幽灵:“任务完成前,我将会跟着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同时向你传递一些我们的要求。”
我凑近去:“你这身体是啥状态?怎么乌里八黑的?”
幽灵:“这是我利用一个游戏BUG制造的虚拟身体,它的数据区别与这游戏的主程序,能避过任何对象程序的检测,除了我锁定的目标,其它对象都无法发现我的存在。”
我惊道:“这么嚣张?那你们还要我干嘛?干脆直接去抢凌世芳华算了,还费这个劲儿……”
幽灵:“这……也罢,资料显示你是财会专业,那告诉你应该没什么关系。先出去吧,我边走边告诉你。”
我心中大喜,跳下床往外走去。
幽灵的黑雾身体匀速跟在我身旁,慢慢地说起来。
从有“网游”这东西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一种玩家,不遵循正当的游戏玩法,而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来获取利益,这就是“游戏歹徒”。
最初,由于网游本身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性能较低,游戏歹徒主要是通过暴力盗号、外挂木马甚至设置固定键盘陷阱的方式来非法盗取游戏玩家的装备、金钱。在此以外,辅助一些现实中的手段,比如美人计、金钱陷阱之类,诱骗贪心的玩家上钩。不过限于人力,后一种此时的应用还非常少。
这个时期,由于个人就能成功,所以多的是单兵作战模式,集团式的作业模式还没正式形成。
其后,网游技术突飞猛进,尤其是全景式虚拟技术和全民智能公民信息联网技术的出现,游戏的安全性能大幅提升,游戏歹徒通过技术层次的非法作为被大量限制,加上大量的民间黑客力量被政府和公司所笼络,想要盗取游戏玩家的财产,难度系统大增。
不过穷极思变,智慧无穷,技术层次上行不能,游戏歹徒们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另一个方向,那就是“现实作业”。
但是现实作业有一个很大的难题,就是人手不足。以前单兵作战的独行盗,到了现实中没有软件、程序作帮手,就不得不和其它的游戏歹徒合作。所以新时期网游的出现,实际上也是“游戏歹徒”正式变成“游戏歹徒团伙”的推动力。
当然,现实作业只是为主,技术层面的支援也是不能缺少。游戏歹徒团伙一方面不断改善自己的手法,另一方面也全力钻研网游的BUG群。
众所周知,网游作为一种数据交流量庞大的程序,程序本身的漏洞非常之多,无论哪款网游,无论它有多么雄厚的技术力量,都没办法完全把BUG给屏蔽干净。利用这些BUG,编制一些能逃脱网游自身审查程序审查的小程序,作为现实作业的辅助。
这种“小程序”被称为“微木马”——当然不是因为它的程序代码量小,事实上它的代码量远远大于旧网游时代的木马程序——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也就是说,针对一款网游编制而成的微木马,无法用在其它游戏。因此,编制微木马的成本非常之高,不是足够规模的游戏歹徒团伙,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编制需要的微木马。
在这情况下,就出现了“技术交易”。
一些实力不足的游戏歹徒团伙,就通过一定的金钱,从能编制微木马的游戏歹徒团伙那里购买微木马的一个副本,以供自己使用。由于可以把同一种微木马销售给多个买家,就摊低了编制的技术成本,这种微木马就称为“公用微木马”。
不过出于安全考虑,同一款游戏中,卖家会限制出售的副本的数量,一般不高于三个。
这类游戏微木马的功能有限,比如获取目标对象玩家的好友列表、属性值或者已装备的物品清单等,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而幽灵所在的游戏歹徒团伙在我身上使用的微木马则是另一种,即“私用微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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