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万事归平静 (第1/2页)
老人抬头看天,腥红色的月已经淡去,但是依旧留有痕迹。漫山遍野的粉红色在起伏的初始之森中飘荡,东边的世界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却已经染上了一层浪漫的粉色。
还好现在是日出未至漆黑未褪的临界点,纯白镇大多数无忧无虑的居民尚未起床,没有目睹到如此壮阔而浪漫的一幕。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那么一定会认为有高人在此渡劫了罢,在魔族与勇者交织的世界中,这种事情很是常见。
那粉色的浪漫一幕,如果视力好的人看得仔细了,那么可以看到初始之森中央树立着的巨树,粉色半透明的枝干,没有叶子,但是粉色的花瓣布满了树枝,芬芬落下如同雨落。
巨树刚才是洁白的,稍微眨眨眼,竟然变得如同吸了血一般透红。
那巨树一定是活着的吧,如同人类血管一样,无数的流动液体正从根茎输送到天空,然后染红了花朵,再随意让花瓣凋零。
但是隔着一层腥红色的雾气,很少有人可以看清楚那巨大的树!它朦朦胧胧的,隐藏在黎明前的黑暗中。
看不清楚的话,或许会发出如下的言论呢——
“哇哦,现在的炼金业污染已经这么严重了吗?天空的雾霾将月亮都染红了呢!”李杜康忧愁地说。
唉……他眉头紧皱,不想说出的话中,有着更多的忧愁。
一夕无果朝朝酒,十年扬花寸寸冰。
果然是他吗?
回来了啊,回来了就好。
纯白镇里有一家百年酒馆,名为“杜康”。杜康酒馆的老板叫做李杜康,据他所说,他的父亲觉得起名太麻烦,于是干脆用酒馆之名为人名,把他叫做李杜康。
他从父辈那儿,继承了这从父辈的父辈的父辈传给父辈的父辈,经由百年时间的沉淀后,最终才传到他手中的酒馆。
李杜康已经不是年轻人了,但他虽然年入古稀,眼睛却和年轻人一样神采奕奕。苍白的眉毛向上竖起,银白的头发向后梳理,他最喜欢的是喝着酒,仰天大笑。
他是纯白镇里最老的几个人之一,同时也是起得最早的人。天还没亮,李杜康就已经站在百年酒馆的门前,不工作,不说话,不睁眼,而是拎着一个灯笼站着不动。
如同某个人喜欢在初始之森的清晨品尝树叶中的露珠一样,他或许在倾听游过纯白镇宁静街道的微风。
只有在这个时候咋一看过去,李杜康才显露出老态的模样,貌似比身后由青砖瓷瓦筑成的百年酒馆还要陈旧。
他似乎在等什么人。
为漆黑而亮起的灯火若不是为了自己前进的路而燃烧,那就只能是为了别人了。
三年前,有一个从外地来的小鬼。他是第一次到达纯白镇,进入了镇子的东门后,并没有急着寻找落脚的旅馆,而是驻足在李杜康的面前,陪着酒馆的老大爷静静站着很久。
也许是当孤独的人遇到孤独的人的时候,总是会自然而然地陪着他人一起孤独。
当一个孤独的人站在另一个孤独的人身边时,他们只是两个孤独的人,而不因为性质相同而融合在一起,这才是孤独。
某个人喜欢一个人在清晨中静静在树荫下站着的习惯,或许是受到李杜康的影响。
李杜康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清晨,他一如既往地拎着老旧而明亮的灯笼。当他睁开眼后见到的那个桀骜不羁狂妄傲慢的小鬼,他记得那个小鬼一脸不屑,说:
“你要等的人已经死了吧!哪怕你打着灯笼,照亮的路也不会有期待的人踏行而来。”
真是的,几十年了,好久没有动过肝火,没想到竟然因为一个小鬼而破掉了自己清净的心。
如今的李杜康照旧打着灯笼,习惯如果没有在意的人督促着更改,那么可能死在了棺材里埋在泥土里之后,永远都改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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