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作家协议的二三学问 (第1/2页)
罗尼翻开了签约站短,上面写着签约编辑傲寒和责任编辑米兰的QQ。
原以为2004年时会跟之后的签约方法有些区别,比如只靠邮箱联系之类的,不过想了想,这个时候企鹅帝国都已经崛起了,奇点天书网向来比较与时俱进,倒也不奇怪。
罗尼按照惯例先加了签约编辑的QQ,如果现在去加米兰,他是不会理睬的。
当打开签约条例后,罗尼细细的看了一下,大致也差不多,就是有些地方和之后的不太一样。
罗尼沉吟了片刻,协议上面清楚的写着要求作者每天更新不得低于15000字,这也就是说一天两更的情况下,每一更都不能少于2500字。
呵呵,说得好像罗尼低于这个字数就会被注销书籍一样,他可不会把这种字数规定当成悬在头顶的戒尺。
要是作者签约后一丝不苟的履行所有要求就能赚到钱的话,会有那么多人离开么?
Alright,其实这可以接受,对罗尼而言,一天5000字小意思,他从来不担心自己水字的能力。
“反正等老子成神了,想拖更就拖更,想打麻将就打麻将,你们能奈我何?”
回了回神,罗尼还是认真的看了一下这份协议,不出所料,十足的霸王协议。
明明只是作品签约,但是却硬是给出了“作者签约”的硬性要求。
在这种作家协议里面,作家是争取不到利益的。不要以为你跟责编商量了修改一些签约条件就能为自己争取到利益。
别傻了,任何一份合同,只要你运用相关知识细细研读,会发现都无一例外的全是文字游戏,这就意味着你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在人家的可控范围内,无伤大雅。
绕来绕去,意思就一个:反正这书版权归我了,你爱写不写。
罗尼从来没把作家协议当过真,用他的话来说:这不过是单纯“一次性”作品协议,与作家本人根本没关系。
不相信?
OK,就让“网文老油条”罗尼同学用他多年在网文江湖摸爬滚打的经验来给大家上一堂生动的签约课程。
首先,作家协议上面会规定作家每个月必须更新XX字数。然而罗尼早已太监过N本VIP收费小说,没见谁能拿他怎么样啊?
接着,上面还规定签约之后,作家在三年期间创作的所有小说版权均归公司所有。面对这条霸王协议,罗尼压根就没鸟过,不然你以为他在不同网站这么多的作家号是怎么来的?
这一条是大神们苦恼的“索命符”,与他还真没关系。
拜托,编辑大大们很忙的,你个小扑街爱写不写,爱去哪写就去哪写,只要别来问推就行。
这么说难道是罗尼同学违反了协议?
前面已经说过了,任何一份合同都是文字游戏,只要是文字游戏的玩法,自然也可以为你所用。
一旦网站追责,说罗尼没能完成协议,罗尼就直接搬出协议上的“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及其作品进行推广”这一条,不要脸的说道:“你连推荐都没给老子,早就违约了,现在来追我的责任,你们还要不要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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