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天堂和地狱 (第1/2页)
沈昕也知道,如果让杂志社了解《棋魂》年底完结,肯定会掀起波澜。
很多人都认为,明星作家或者漫画家对自己的作品应该有决定权,其实并不是这样。
在资本面前,创作者甚至连自己作品的长度都决定不了。
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最被大家所津津乐道的,就是鸟山明和《七龙珠》的故事。
据说,很多人都认为《七龙珠》在那美克星之后完结,是最完美的。但现实情况是,《七龙珠》硬是被杂志社拖到了魔人布欧篇。
当然也有例外,最著名的就是《灌篮高手》,当时,井上雄彦执意完结,最终如愿以偿,代价却是离开《JUMP》,转而在另一家公司的杂志,《周刊Morning》上连载。
不是每个人都有井上雄彦的勇气和决断力,像鸟山明那种等级的漫画家,也要考虑到杂志社和其他公司的利益。
事实上,不止大热的作品会受到这种制约,《食梦者》中,最高和秋人的漫画《跑吧!大发丹斗》在《JUMP》只是排在第10名左右,但当他们主动提出,想要完结这部漫画时,杂志社同样不认同,最终,真诚最高以“如果画不出超过英二的漫画,就离开《jump》”为赌注,才让总编点头,同意完结漫画。
像《棋魂》这样的台柱,想要完结是非常难的。因此,沈昕才在连载之前,和尚浩志约定,能够有完结漫画的权力。
在《棋魂》连载的这三年里,沈昕做了一些小动作,比如他之所以和鲍继意打赌,一方面,是为了《棋魂》后续漫画的制作,另一方面,也是想获得更多的权利。
合同这个东西,对漫画家和作者的制约,真的太大。
当然,杂志社或者平台,同样为作品付出了不少资源,比如漫画的推广,制作动画,但同时,也在摧残着漫画家。
一部漫画如果大火,杂志社不会让其轻易完结;而一部漫画如果成绩不佳,就要面临腰斩。
为了防止漫画家跳槽到其他杂志社,漫画家在合同期内,不准向其他杂志社供稿。
如果在合同期内漫画腰斩,而又一直没办法通过连载,漫画家的生活怎么办?
对不起,那不是杂志社要考虑的事情。
因此,在《食梦者》里,真城信弘才会说,漫画家就是赌徒,11区只有十万分之一的人,能靠漫画生活一辈子。
在这部漫画里,作者也举了一个例子,即是《DeathNote》的作者,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没办法工作,五年之后就会被饿死。
《DeathNote》和《食梦者》完全一致,都是大场鸫和小畑健,所以,这些话的可信度还是有的。
一步天堂,一步地狱,这就是漫画家。
当然,也有人说,既然面临饿死,漫画家不会选择离开吗?像井上雄彦,就过的很好。
有井上雄彦那样的实力,当然没问题,但99.99%的漫画家都没那种水平。更何况,就算是著名漫画家,也不确定会像井上雄彦那样,下一部也能大热。
《浪客剑心》在连载时,是《JUMP》的招牌漫画,也是《JUMP》之一。在完结之后,漫画家和月伸宏再没有一部大火的作品。
此外,漫画家一旦离开《JUMP》,很难再重新在《JUMP》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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