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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说团体的年度经费是40亿美元,这些游说团体每年都花费这么多钱收买众议员和参议员。我的前东家中央情报局(CIA),就是影子政府的中枢。
杜鲁门总统在1947年没有知会国会,也没有取得国会同意下就成立了中情局,且在1947年签署《国家安全法》(Natio
alSecu
ityAct),该法在1948年生效。
中情局运作了4到5年后,便完全脱离正轨,开始从事侵犯人权之类的行为。
杜鲁门总统后来在《华盛顿邮报》发表了一段声明:“中情局的运作方式在我们(崇尚自由)的历史定位中蒙上了一层阴影,我觉得我们有必要纠正它。”
讽刺的是,这篇1963年12月22日刊登于《华盛顿邮报》的文章,叁天后就被撤除了(请回想《华盛顿邮报》、外交关系委员会、中情局和葛兰姆夫妇的关系)。
杜鲁门总统在自己的文章被撤除后又发表了一段声明,认为中情局是一个阴险又神秘的机构。
中情局作为影子政府的中枢,控制着所有的情报分支机构。
政府总说国家情报总监(Di
ecto
ofNatio
alI
tellige
ce,DNI)掌管中情局,事实并非如此,我可以告诉大家:中情局能控制并且影响其他16个情报机构。
中情局控制着许多间国防和情资承包商,如前所述这些单位有保密协议的制约,中情局也会对这些厂商行使国家保密特权,绝不通融。
中情局的成立草案在1947年没有通过国会批准,可是它却在1948年开始全面运作,所有美国人都无法监督,而且它也不受美国宪法规范。
所以中情局本身是一个违宪的组织,它的运作模式同样也是违宪的,它的成立没有经过宪法行政程序,这是它可以胡作非为的原因。
中情局的官员都不是民选出来的,他们却有强大的职权可以送美国人上战场,他们不是大家投票选出来的代议士;他们的活动不受国会监督;他们透过秘密的身家安全调查和计画走马上任,一般人民对这些事情却丝毫没有发言权。
中情局暗中操控了国会,它利用国家保密特权(statesec
etsp
ivilege)操控司法体系,并且封杀某些诉讼案件。
外国情报监控法院(Fo
eig
I
tellige
ceSu
veilla
ceCou
t,FISC)是一个秘密的最高法院,它用违宪的方式发出窃听美国民众的监听许可状。
中情局藉由1947年杜鲁门总统签署《国家安全法》成立,所以中情局只需要透过“国家安全会议”(Natio
alSecu
ityCou
cil)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
后来杜鲁门总统深深感到懊悔,因为中情局变成了一个根本不受宪法和国会管辖而且走火入魔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