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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中文 > 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 > 第400章 伊稚邪休走!

第400章 伊稚邪休走!

第400章 伊稚邪休走! (第1/2页)

火。
  
  滚滚浓烟,漫天大火。
  
  南北长三里,东西宽二里的整个大营,都随着张诩毫不迟疑的将令,而尽化作一片火海。
  
  折兰人在挣扎;
  
  折兰人在反抗;
  
  折兰人在不甘;
  
  折兰人,在死去。
  
  作为草原百蛮之中最具战斗力,也最具有战斗特色的三个部族,折兰、白羊、楼烦三部,都有着各自的成名技。
  
  如信奉羚羊,以羊首为部族图腾的白羊部,便是以草原诸部恶心不已的‘回马射’扬名。
  
  ——所谓回马射,便是在佯装不低,策马奔逃途中,毫无征兆的折身向身后放箭。
  
  这样一来,正忙着追杀白羊人的敌人,便会因自身前冲的巨大动能,而将自己的身体撞上白羊人射出的箭矢。
  
  又比如楼烦人,于草原诸部之中赖以成名的,是让整个已知世界都瞠目结舌得骑射技术。
  
  骑射,听上去或许并没什么大不了。
  
  但别忘了:这个时代,是还没有马镫、马鞍的!
  
  即便是匈奴人——即便是生、长于马背上的游牧民族,都需要为了在马背上保持平衡,而穷尽一生的锻炼骑术,更别提在光滑的马背上挽弓搭箭了。
  
  实际上,楼烦人的所谓骑射,也不过是在疾驰过程中将速度放缓,并在缓慢移动状态下挽弓。
  
  可即便是这样,也足以让楼烦人凭借这一手‘骑射’技艺,而名震草原了。
  
  ——别的寻常部族,别说是骑射了,就连骑在马背上,在静止状态下挽弓瞄准,都是相当了不起的技能。
  
  而折兰人,作为草原百蛮当中最异类、最头铁,也最少见的肉装战士,其作战方式、风俗文化,乃至于信仰,都是异类中的异类。
  
  与草原游牧民族‘闻到危险就逃走’的生存法则截然相反:折兰人的文化,崇尚的是类似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属性。
  
  在折兰人的文化风俗当中,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勇士都不应该有丝毫退却,甚至是有关退却的想法。
  
  真正的勇士,就应该在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状况下,也勇往无前的冲向敌方的千军万马,即便是战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所以,折兰人赖以成名的绝技,也就因此而闻名。
  
  ——死亡冲锋。
  
  在这一天,张诩率领下的飞狐都尉,也看到了这一壮丽景象。
  
  在大营正中央,折兰王哈侃怪笑着低下头,取下了挂在腰间的号角;
  
  深情地亲吻过那陪伴自己多年的伙伴,哈侃便缓缓昂起头。
  
  呜~
  
  呜~
  
  呜~~
  
  呜~~~~~~
  
  伴随着一阵低沉、哀婉,又莫名令人神伤的号角声,被困在大营之内,感受到温度逐渐升高,却又毫无办法的的折兰人次序抬起头。
  
  当他们循着号角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便见到他们由衷敬服的王,正在吹响冲锋的号角。
  
  慢慢的,每一个折兰人,都开始有了动作。
  
  低下头去,瓮声瓮气的祷告一番,而后昂起头,朝着自己的战马走去。
  
  翻身上马,握紧钝器,深吸一口气······
  
  “折兰······”
  
  “不败的折兰······”
  
  “不朽的折兰······”
  
  便在这一声声低微的呢喃声中,哈侃也翻身上马。
  
  纯金制作的王冠,在艳阳下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手中的权杖,此刻却和每一个折兰人手中的钝器一样,成为了哈侃最后仰赖的兵器。
  
  哒哒;
  
  哒哒;
  
  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哈侃策马而出,胯下战马每走出一步,便有十数道身影跟随在哈侃身后。
  
  慢慢的,原本只有哈侃一人的队伍,逐渐汇聚成了近千人的锥形骑兵队列。
  
  ——死亡冲锋。
  
  ——带着必死的意志,跟着自己的王,朝自己的敌人发起孤注一掷的冲锋。
  
  策马去撞、去踩踏;
  
  挥舞钝器去抡、去砸;
  
  甚至是在跌落下马之后,用拳去打、用脚去踢,乃至用牙去咬。
  
  从死亡冲锋发起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战斗彻底平息为结束;
  
  折兰人,永不缴械投降。
  
  即便是死,英勇无畏的折兰人,也只会死在冲锋陷阵的路上。
  
  于是,哈侃率领下的折兰人——最后的折兰人,一头撞上了汉家最精锐、最具经验的弓弩方阵所发射的齐射。
  
  他们得偿所愿。
  
  他们,死在了冲锋的路上。
  
  也是直到生命的尽头,才有零星几个折兰人,隐约意识到了什么。
  
  ——勇敢,似乎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身着甲具;
  
  拒绝佩戴甲具,也并不能为勇敢的折兰人,带来多大的实质性帮助······
  
  ·
  
  “这该如何是好?”
  
  “这!该如何是好?!”
  
  马邑,城北墙头。
  
  看着数十里外的飞狐大营,此刻正冒着冲天黑烟,郅都只一阵说不尽的焦虑。
  
  ——完了。
  
  在郅都看来,飞狐军为自己的傲慢、为过往这十数日的不作为付出了代价。
  
  或许昨晚,匈奴人发动了一次突袭,将飞狐大营搅了个天翻地覆;
  
  或许此刻,不知有多少燕赵汉子,正浑身是火的翻滚、哀嚎,却依旧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让郅都无法接受的是:如果事实真的如自己所猜测的那样,那匈奴人的战略目标已经完成了。
  
  这场战争,匈奴人为什么要打?
  
  ——因为在开春之时,匈奴人先攻打了汉边四郡,之后又以战果为筹码,派使者敲诈汉室。
  
  在被少年天子严词拒绝,并表明‘战场上得不来的,谈判桌也得不来’之后,匈奴人迫切需要向年幼的天子胜证明:我们不是无法在战场上取来想要的东西,仅仅只是嫌麻烦而已。
  
  如此一来,匈奴人在这场战争当中的战略目标,也就是一目了然得了。
  
  对代北地区进行一定程度的破坏、抢掠,对汉室军队造成一定程度的杀伤,以警告年幼的汉天子刘胜:匈奴人,很不好惹!
  
  如果不想类似的事再发生,就乖乖送来娇滴滴的公主,顺便送来我大匈奴想要的所有陪嫁!
  
  很显然,无论是重创驻守马邑的车骑将军郅都所部,还是打击马邑外的飞狐都尉张诩所部,都可以达成匈奴人‘警告汉家’的战略目的。
  
  而在战略目的得以达成,又实在没什么机会跨过马邑,继续扩大胜利果实的情况下,匈奴人最明智的选择······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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