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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征发

第42章 征发 (第1/2页)

第42章征发
  
  根据都司府鲍大人直接下达的命令,延川县召集了所有力量,在限定的日期往援延长。兵卒们行到半途先是遇到了逃难的百姓,随后惶恐未定便被谷白松率领的马队突袭,包括带头的知县和县丞在内阵亡百余,剩下的大部分,在马队的兜剿下丢盔弃甲向南跑去了延长方向。龚德润的振勇营汇合了谷白松,非常轻松地占领了守备一空的延川县城。
  
  大军出发前关盛云和罗咏昊交代过谷龚众将,适当约束手下,莫要像在延安府这般做得太过分。所以,两个县的百姓虽免不了受些劫掠奸&淫,但大体来说,境况比他们想象中要好上许多,至少,两县被杀的百姓加起来也仅仅是个位数。那时节,中国特有的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混账“贞操”观还没形成。这东西主要是在满清时期被那帮想做奴才而不得的汉族没骨头腐儒折腾出来的,在此以前,远没到受辱就要投井那么变态——妻女受辱自己不敢抄菜刀跟施暴者拼命,反而说什么别拦她死了干净?这事,得什么样的王八蛋才能干得出来?!
  
  插个小故事。
  
  北宋,元宵节。圣天子与民同乐赏灯。听到帐外一阵喧哗,有人报:抓到贼人一名,偷了御用的金杯。
  
  偷金杯的贼人是个女性。分诉道:今日佳节,君民同乐。大街上圣上赐御酒,臣妾喝了一杯。但不胜酒力,自觉脸红耳赤,怕回家丈夫误会与闲人吃酒,想偷拿赐饮的金杯回家做个凭据。再不敢了,求恕罪……
  
  史载:“帐内人大笑,曰:‘与之’”!
  
  好一个与之!
  
  这位大笑说“送给她吧”的人——是宋徽宗。
  
  读者诸君,您此刻是不是对这位玩花石纲被掳走的“著名昏君”有了些不同的感觉?
  
  尽信书不如无书。历史人物绝非幼儿园小朋友要么“好人”要么“坏人”非黑即白般简单——窃以为,如顾城先生的《明末农民战争史》、罗尔纲先生的《太平天国》等大作,史料价值固为确属难能可贵,然以所谓的农民无产阶级、反动封建统治者地主阶级等特定观点去硬套历史则大可不必——把先后都称了帝的李自成张献忠们自己都闻所未闻的东西做成光环扣在他们头上,何必呢?朱元璋等没成气候时就是正义的“起义军”、成了事称了帝,一夜之间便完成“蜕变”,立刻成了反动封建统治者……这觉睡得累不累啊!
  
  言归正传。
  
  无论是谷白桦还是龚德润,既不是吃人的妖魔,也不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虽然没有纵兵屠城,但也没太跟两个县的百姓们客气,反正要离开,能带走的浮财自不会放过。高门大院和衙门库仓大小店铺,凡是看起来能抢的都没放过。但他们真没怎么抢粮——关盛云罗军师已经跟陕西当局谈好了沿途粮草供给,不需要再费力从百姓家里搜刮那三五斗额外负担了。
  
  不过,丁壮肯定是要抓的。未来这一路何止千里迢迢,如果没有巨大数量的辅兵做保障,任你战兵数量再多,再能打,部队也废了。失去辅兵一至三天,部队便会瘫痪,丧失机动能力、超过三天,战斗力将直线下降:你必须分出大多数战兵去做打水、砍柴、烧饭、挖沟、搭建修补营垒等后勤工作,前提还得是你有足够的存粮,而且据守营寨不出。撤退、追击、迂回包抄等战术想都不要想!没有辅兵背,战兵们自己穿一身铁行军?不用走多远,十里路就行——不用等人来打,自己就累趴了。
  
  龚德润在延川一把火烧了县衙,抓了千把壮丁,让他们推着拉着抢来的财物,回到延长与谷白桦汇合。
  
  谷白桦的工作更多。
  
  无论是于胜良原来征募的守军,还是被马队从延川方向赶过来的溃兵,都在延长周围野地里猫着,直接威胁比龚德润那里多不少。尤其是治安方面:这些溃兵也要吃饭,不敢进城就只好抢逃难百姓。后来百姓们也逐渐明白了,虽然贼人们占了城,回到家里,反而比野地里安全——至少,只要不拼死抵抗,性命总保得住。
  
  谷白桦毕竟在民风淳朴的丽江长大,是个比较重感情的人。见百姓们陆续回来反倒有些感动,索性下令:除了商铺和富户,不得骚扰普通百姓。而前者,只要态度好,主动交纳一些财物,也就没事了。城里的缙绅们见此,胆子也慢慢大起来,主动承担起协调沟通的工作。当然,他们也是为了自己。
  
  有了缙绅们的协助,谷白桦的工作完成的很顺利。
  
  首先是人员甄别。在谷白桦郑重承诺把人都带走不会留下祸患后,缙绅们领着搜捕小队挨门挨户辨认,把城里那些威胁百姓藏匿自己的散兵游勇都挑了出来。然后缙绅们又组织家丁和居民,带着小分队到野地里找人。哪里隐蔽能藏人,本乡本土自然比谷白桦这些外来的家伙们熟悉得多。缙绅和邻居们扯脖子一通喊:“额是住哪里的某某某,乡亲邻居们出来吧,没事啦,大军不杀百姓!”效果非常好。两天不到,流落荒野的百姓九成九回了家,同时也抓到了散在外面的几百兵卒。试图逃跑和抵抗的,要么被当场格毙,要么被外圈的马队截杀了——延川那里没啥事,谷白松比龚德润早回来三天。
  
  略有一点麻烦的是抓丁。缙绅们也知道,这个肯定是逃不掉的事,但心里总还是偏向本地百姓,因此有些难办。以三丁抽一为例,三个壮劳力里抽一个带走。听起来还行,但真落到执行层面完全是两回事。比如说,男性十五到五十五(各朝代规定略有差异)为“丁”,一家五口,爷爷五十一,爹三十三,儿子十六,还有奶奶和娘。无论带走的是爷爷(大概率不会,因为谷白桦肯定不想要累赘)还是孙子,十有八九会死在外面;可如果把爹带走,这家的天也就塌了,搞不好过不多久便会全家死绝。为这,缙绅们和谷白桦的沟通曾险些进入僵局。
  
  后来还是一起跟了来的罗世藩灵机一动,给谷白桦出了个好主意:买人。
  
  反正有的是物资。于胜良屯的几十万斤杂粮对大军来说不算啥,谷白桦早就表示不要,临走时会统统交给缙绅分给众人。但对百姓们来说,有几百斤,全家就足足一两年不愁吃饭了——当然要掺点野菜,那年代地主家也不可能顿顿吃干的。
  
  说干就干,缙绅们写了告示敲着铜锣走街串巷地宣传:主动报名的,每人发二百斤粮,前三天来的还额外加二两五钱银的安家费。第四天第五天,只发粮,不给钱。如果人数凑不够,第六天抓人,抓来就跟着走,啥也没有!他们自己也以身作则。既然免不了,干脆直接唤来自己的家丁长工:你们几个跟着大军走,我已经跟谷将军说好了,会妥善看顾你等。至于家里,都放心,全交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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