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剑蛊 (第2/2页)
两天之后,楚离就将风灾和剑熄两门神通修炼到完美无缺,圆满至极的境界。
按照楚离的说法:“我虽然不知道化神合道究竟有多强,但是如果对手是那天地之魄·风的话,我想我运转剑熄神通,应该也能够轻而易举将对方击败。”
随后,旅行继续,两个人一起结伴前往其他洲游历。
这也是他们并没有去白雾壁障的世界原因,因为那个世界中会扣除修士的寿命寿命,如果是楚离一个人的话他或许会去的,但是李凡还没有成为筑基修士,寿命有限,如果进入白雾世界中说不定一个恍惚人就已经直接老死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10年,这十年时间,楚离也慢慢突破到了元婴境界。
毕竟越是修炼,修炼的难度也越是增加。
新法如果要突破到元婴境界则必须要吞噬一座洞天,这玄黄世界中,有时候会孕育一些洞天世界出来,那洞天世界中都有各种各样宝物,灵气,如果修士吞噬了,那么就可以消除自身肉身的弱点,就算肉身被毁灭了也可以依仗洞天恢复过来。
实际上金丹境界的修士也有这样的神通,不过修士修炼出来的金丹肯定是不如洞天世界稳固了。
能够杀死金丹的肉身,自然也能够毁灭修士的金丹。
但一个人能杀死元婴修士的肉身,却不见得能毁得掉元婴修士所得到的洞天。
至于化神修士,新法化神更是要吞噬一种天地的变化。
什么叫天地变化呢,如果将时间长度拉长到千年甚至万年,那么就可以发现玄黄世界的地形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沧海会化作桑田,有时大江化作林野,有时峡谷中生出千山来。
而修士要化神,就需要吞噬这天地的变化。
天地变化一旦被吞噬之后,那么就要重新孕育。
所以化神修士的存在就会阻碍玄黄界的发展。
也难怪玄黄修仙世界,这样敌视这个世界的修行者。
楚离突破元婴的时候,自然也没有吞噬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洞天。
他以我筑基之后,突破金丹,将我的特质发挥修炼到极致,而要突破元婴,则要让这种特质化作一种法则。
而化神,合道则是要将法则的力量完全提升到能够与外界自然法则相媲美的地步。
最终在长生境界,将法则融入天地法则之中,从此法则常在,修士也能长生不灭。
到这一刻,以我筑基的修炼之路,也彻底被楚离研发出来了。
不过这种新法则的修炼之路,楚离也没有完全全部告诉李凡,准备以后像挤牙膏一样慢慢,每次挤一点出来。
另外楚离还提到了一点,有可能是李凡最近一段时间那么倒霉的原因。
“剑熄这门神通,因为是修炼那天煞剑柄中的法则,这法则似乎并不属于玄黄修仙世界,而是来自于异界,所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甚至某种程度上有害处。
所以修炼剑熄神通,就有可能受到玄黄世界天道某某种冥冥之中的恶意。”楚离这样对李凡说道。
李凡心中思考,前世楚离也领悟到这门神通,但是却交给自己了,那个时候他究竟知不知道这门神通修炼的害处呢?
应该是不知道的。
毕竟前世楚离领悟到剑熄神通的时候,才不过是筑基境界,而现在他已经是元婴境界的修士了,无论是法力和神通都与筑基时候不能同日而语。
所以他现在才能察觉到剑熄的危害。
了解了这件事情之后,李凡心中也稍微松了一口气。
随后他就打算还真了。
因为继续跟着楚离在玄黄世界中游历,虽然也能得到各种各样的照顾,也能学到各种各样的神通,但是他却无法筑基,因为筑基是需要领悟的。
而且因为这段时间一直跟着楚离在外游历,从云海中的许多布置都没有来得及做。
所以现在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还真。
还真之后,楚离再次回到了大玄世界。
他依旧选择将自己的修为带回来,另外他打算趁着还真充能的这段时间,先想办法将剑熄这门神通消磨掉。
前世楚离在了解到剑熄会影响人的运气之后,立刻将找到了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将领悟另外一种剑意,磨灭掉剑熄的神通。
而新诞生的剑意反而会比天煞剑意更加强大。
楚离将这种修炼执法命名为,剑蛊。
顾名思义就是将剑意仿佛蛊虫一样,互相对峙吞噬磨灭,最终养出一种最强大的剑意出来。
李凡在跟着楚离游历的这段时间的,领悟到了许许多多种剑意,但其中能够和天煞剑柄的剑意相提并论的却没有。
不过他先可以利用剑蛊的方式,将这些剑意培养出来,养出最强大的那一股剑意来吞噬磨灭天煞剑意。
时间缓缓过去,一切从头开始,最终,李凡没有能够在离开玄黄世界之前,将天煞剑意磨灭掉。
因为他不是那种天才,剑意的修行并不是一帆风顺,按照李凡的估计,他想要用剑蛊将剑意培养到能够吞噬天煞剑意的时候,至少需要数百年的时间。
就是那就算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恐怕也需要十几二十世才能完成了。
好在李凡最缺的并不是时间,相反他的时间实在是多的用不完。
“不过,虽然天煞剑意没有磨灭掉,但之前跟着楚离游历,我的眼界和境界,也远超曾经的我了,现在的我说不定能够单枪匹马,击杀韩力!”李凡立刻就想到了之前两次逼着自己不得不还真的那个对手。
有了力量他第1个想到的事情就是怎么样去报复。
不过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暂时放弃。
韩力的神通,阵法都不足为道,唯一忧虑的就是他手中那剑器,实在强大的不可思议。
就算是自己或许也难以击败拥有剑器的韩力。
“所以还是得想一个其他的办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