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参军,黑四营 (第1/2页)
李信魂体从封神瓶中鱼贯而出,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外面的世界。雪花纷飞,银装素裹,月亮在阴云的遮盖下,银辉时不时撒落在雪原上。李信抬起头来,伸了个懒腰,而后伸出手来,想要接住飘落的雪花。雪花却如同调皮的精灵般钻过他的手掌,融入雪地消失不见。
封神瓶深深陷落在雪地中,在微弱月光的映照下,金光闪闪,完好无损,完全不像是经历了一场空间风暴。李信用魂力将它吸附在自己身上,用手轻拭瓶身,笑道:“封神瓶兄,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拂了,我会尽快带你寻到你的主人的。”
“呼——呜——”寒风呼啸,李信魂体在雪原上飘荡。若是常人暴露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中,恐怕很快就会一命呜呼了。
“噗通——”似乎有什么东西陷入了雪中。
“野兽吗?还是人?”李信警惕,迅速躲在一颗枯树后,随时准备催动封神瓶,将来犯者封入瓶中。等了片刻,除了呼啸的风声,便再也没有其他声音出现。李信悄悄探出身来,走向发出声音的源头。
只见一个面容还算清秀的少年仰躺在雪地中。他身形纤瘦,手上的青筋都像要爆出来一般;脸色苍白,嘴唇上甚至看不出有丝毫血色,嘴角被冻出一条裂口;衣服裤子上缝缝补补很多补丁,衣着单薄,双手青紫,很显然是这场大雪导致的;从已经没有起伏的胸口不难看出,这名少年已经遭遇不幸了。
“本以为是瑞雪兆丰年,原来对穷苦人家而言,这场雪就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了,诶。”李信看着眼前逝去的少年叹道,“不知你还有没有未完成的愿望,我一道孤魂而已,今日冒昧,如果借你身体,必会帮你完成心愿。”
李信魂体钻入少年体内。未久,少年从雪地中坐起身来,眼神从迷惘变得坚毅。随着血斗术的催动,他体内的血液迅速流动,体温逐渐恢复过来。
“阿嚏——”雪花落在李信身上,冻得他一个激灵。李信苦笑道:“看来这个时候恢复知觉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幸好我会血斗术,能勉强在这大雪中坚持片刻。但是这副身体实在太过孱弱,血斗术怕是都维持不了多久。再要无法走出这片雪原,我怕是要步李瑞的后尘了。”
这个少年刚刚去世不久,李信可以大致看到他的记忆。少年名为李瑞,年幼时就患有哮喘,生于小山村的贫苦之家。大雪连天下了两个多月,让这个已经没有余粮的家庭再也无法维持生活,甚至一天一顿饭都保证不了。看着父母整天满面愁容,李瑞便决定离家出走,不再为这个家里添负担。
偶然的机会,他听城里做生意的邻里说,迁城现在正在招募士兵,只要通过招募,天天吃饱喝足都不再是幻想。运气好的话,万一立个什么战功,就能衣锦还乡,一辈子衣食无忧。当然,李瑞也不是没有想过会战死沙场,可是继续呆在家里也只会拖垮整个家,倒不如拼死一搏,搏一个未来。
李瑞当天夜里就背着行李出发了。可他还太过年轻,哪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赶了不到两个时辰的路,就又冷又饿,再加上哮喘发作,倒在了雪地上,再也醒不过来了。
“通过他的记忆,我被困在瓶中大致已经有两年时间了。可在我记忆中,也不过弹指一挥间。不知道阿离可还安好?爷爷有没有想我?大小姐有没有说她的小弟不争气?我现在所在之地属于迁都的领地,迁都到魏都的距离几乎都跨越大半个人族的界域了。倒不如按照李瑞的遗愿,先到迁城试试。如果真能通过征募,到边疆戍关,说不定还能见到大小姐呢?”
李信抬头看向夜空,紫色符文在他的眼中浮现。他的视线透过厚重的阴云,直达北辰。“北辰一星天之尊,上将上相次上丞。李瑞也真是够大胆的,方向都跑错了,就算侥幸能跨过这雪原,也无法到达迁城吧?趁着天还没亮,北辰不会隐没,抓紧赶路才是。”
狂风呼啸,李信的身影在冷晖的映照下更显单薄。可他却丝毫不感到孤单,毕竟在瓶中空间苦修了两年都没有崩溃。这样静谧的环境反而让李信感到格外适应。一路上,李信一边催动血斗术维持体温,一边四处观察周围的地形,修炼森罗列阵之法。
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出现,将远方的都城回映在李信眼中。李信抹了一把头上的雪花,隐去眼中的符文,大口喘着粗气,欣慰道:“呼——终于要到迁城了吗?还没有去过除了魏都城以外的都城呢,这次倒是能长长见识。”
低头看向自己褴褛的衣衫,李信苦笑道:“这次怕不是要被守卫拦在城外了。要是大小姐在就好了,可以为我用法力凝聚一套法袍......我还是太依赖大小姐了,这次我要靠自己打出自己的名气,然后让阿离和大小姐刮目相看。”
看着高大城门外大喊着征兵的壮汉们,李信不由得庆幸道:“原来不是在城内招募吗?倒是不用被小看了。”此时天刚蒙蒙亮,大多数人都只是远远地观望。虽然壮汉们喊得很大声,却也没有多少人到跟前报名。
“大......大哥,请问......这里是报名参......参军的吗?”李信已经两年没有和人打过招呼了,此时说话倒是有些磕磕巴巴。
“不是参军的,难道是卖杂耍的吗?”一脸凶相的壮汉没好气道。壮汉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骂骂咧咧道:“上面也真是的,大雪天的这么冷,谁会来参军啊?都快把老二冻掉了。真要是冻掉了,不给老子算负军伤,老子就躺在地上不走了。这么早就把兄弟我们几个从床上赶起来,昨晚还站夜岗,他奶奶的,真是不让人好活。好不容易从前线退下来,以为是不用拼命的好差事,结果摊上这破事,真特么倒了八辈子霉了!”
壮汉指着李信,不屑道:“等了一早上,就这么个病怏怏的竹竿子,怕是今天都招不到人喽!老赵啊,你说,住在都城的人住得好好的,凭什么上前线要死要活啊?让我们这些粗人,苦命人去前线冲杀就是了,对吧?”
旁边体态匀称的老兵赶紧捂住壮汉的嘴,怒斥道:“大锤,你特么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万一被巡查的人听到了,你不想要命,我还想要命呢!我老婆早就在家里给我暖床了,你老大不小还无牵无挂,也不为兄弟考虑考虑,就知道胡说八道!再说了,这差事虽然苦了些,可你扪心自问,真的有前线苦吗?好好想想那些前线的兄弟们,嘴里的话过过脑子!”
大锤一把把老赵的手拨开,搓了搓冻红的手,不耐道:“好好好,是我不对!你也别老提你那婆娘的事情,烦得很!老子不就是没找个婆娘吗?等我打完这场仗回去,就和村花结婚,羡慕死你!可是,你看这个小子,他是来参军的吗?我说他是个乞丐都没错吧?”
老赵也是穷苦出身,想起来小时候快要饿死的时候,只有一个半残废的军士给了自己半个染血的馒头,这才活了下来。老赵看着李信愈发亲切,就像看见了当初的自己,将一件粗布大衣披在李信身上,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李信冻得青紫的脸,关切道:“别听大锤瞎说,他是个大粗人,说话不过脑子。可是,他有些话确实所言不假,参军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一个不慎就得丢掉性命。而且最近那些魔......敌人越发地凶残,前线很多兄弟们已经顶不住了,更别说你这弱不禁风的小子了。”
老赵叹了口气继续道:“我知道你是因为家里太穷了,过不下去了是吧?可是,总有些农活适合你的。你这样的小子,上了战场也十有八九活不下来。实不相瞒,你叔我呀,就等打完这场仗就不干了,如果能过活下去,谁愿意选择这条路呢?叔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李信心里颇为感动,来到异乡,居然还能感受到别人的关心,真诚道:“赵叔,我也实话和你说,我家已经养不起我了,如果我呆在家里也只是个病秧子;倒不如为我们大唐多出一份力,为了战胜敌国而死呢!”
老赵拽着李信的胳膊,将他牵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低声道:“现在我和你说的事情,你可千万不要外传,不然会被砍头的!我们的敌人并不是别国,而是一个个恶魔。他们自称魔族,比我们人凶悍不知多少倍。像你这样的毛头小子,人家至少一口能吃掉四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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