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集 (第1/2页)
自卫队
自卫队(JapanSelf-DefenceForces,简写JSDF)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国家军事武装力量。正式组建于1954年7月1日,根据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日本自卫队属民兵编制,不是正规军,因此日本是一个名义上没有军队的国家。
日本自卫队是由首相领导,而管理则由防卫省负责。日本自卫队现存总兵力大约为23万,由防卫省所统筹管辖。1951年,日本在朝鲜战争中对北朝鲜宣战并派出了扫雷部队参加朝鲜战争,这是二战后日本的首次向国外派兵,同时也是二战后日本唯一的一次对外国宣战。
日本国内亦有要求因应周边局势(北朝鲜核武威胁、提防中国崛起),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呼声,以及将自卫队“升格”成“自卫军”。2004年,小泉纯一郎内阁曾发起是否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全民公决,最终被日本民众否决。
陆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16.7383万人,实有兵员14.5928万人。编成5个军区、11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1个步兵旅、2个混成旅、1个空降旅、1个炮兵旅、5个工兵旅、8个防空导弹群。截至1999年3月底,共装备坦克1090辆(90型、74型),装甲车710辆,自行火炮640辆,各型火炮6240门,各型飞机502架。
陆上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
海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4.5812万人,实有兵员4.3838万人。编有1个联合舰队,下辖1个护卫舰队、1个航空集团、1个潜艇舰队,另有5个地方队。截至1999年9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舰艇140艘,总吨位约35.8万吨,其中驱逐舰、护卫舰53艘18.3万吨,潜艇16艘3.9万吨,扫布雷舰艇32艘2.7万吨;各型飞机215架。
海上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补给本部和中央通信队群驻东京都。
航空自卫队
编制定员4.7266万人,实有兵员4.5223万人。编有1个航空总队,下辖3个航空方面队(各辖两个战斗航空团)、1个航空混成团、6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支援集团;1个航空教育集团(下辖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1个航空开发实验集团。截至1999年3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飞机498架,其中歼击机358架、侦察机26架、预警机7架、运输机59架。
航空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
航空总队、航空支援集团司令部设在府中市。航空教育集团、航空开发实验集团司令部分别设在浜松市和狭山市。补给本部设在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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