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错位的相识 (第1/2页)
丹龙听说托图最近很忙,只好自己去听“百灵鸟”乐团的音乐会了。追女孩这种事情,丹龙没什么经验。不过他喜欢看电影,学了不少知识。他仿照电影里的方法,演出后去后台送花,在花束里放了一张卡片,写着自己叫丹龙,希望认识你。“我们一起躲过狗。”还附上了一张福满楼的菜单,写着“欢迎来品尝”。
那位小提琴手名叫兰灵。演出过后,她收到了音乐厅门卫转交的花束,想都没想就走到垃圾箱旁,准备扔了,却瞥见了花束间插着的一份菜单。有谁送花里面还插菜单的?世界上有这种营销方式吗?
可是,正是这张菜单让兰灵忽然想起了筷子,想起了一个扔筷子的人,还有狗……
夜晚的演奏厅外泛着薄雾,街灯迷离,繁星若隐若现。兰灵走出了演奏厅,丹龙正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二人终于再次见面了。兰灵此时换下了演奏时的黑色长裙,穿着一件乳白色的宽领衬衣,搭配玫红色长裙。客观地说,兰灵不算很漂亮,如果在人群中,如果她不演奏,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她有一头美丽的长发,眉眼之间透出一种不能言说的气质,在薄雾造成的柔光里,在丹龙眼中,如仙子下凡。
兰灵向街对面的丹龙走去,看他穿着一身租来的不太合身的黑色晚礼服,正向笑着向这边招手,扑面而来的是一种质朴的乡土气息。
二人在夜色中漫步。兰灵感谢丹龙奋不顾身地救她,问了他为什么会去那个生日宴会,为什么有特别的真气护体。她貌似对丹龙身上的气功很感兴趣,可惜丹龙是无意中自学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讲讲那日被洪水冲走的奇遇。
丹龙则了解到兰灵去过跟多国家,见识广博。而且,最重要的是,兰灵没有男友,还是单身。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已到午夜。丹龙送兰灵上了地铁,自己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一路上细细品着兰灵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不知不觉,跳上了路边一个围栏,沿着围栏狭窄的上缘,好像走钢丝一样前进,脸上时不时露出笑容。人生的第一次约会,比想象的还要好。丹龙几乎要在这围栏上跳起舞来。
午夜的街头空空荡荡。丹龙正走着,迎面来了一伙人,少说有二十几个。丹龙一看,立刻从围栏上跳了下来。前面为首这人竟然是永兴帮的老大“刀疤”哥。真是冤家路窄,打扰了好心情。丹龙回过神来立刻准备战斗。他右手在腰间摸了一下,“啊呀,换了衣服,没有筷子了”,只好握紧拳头,凝神迎战。
但这伙人貌似不是冲着他来的,走到很近,几乎要错身而过的时候,刀疤才认出丹龙,呆立在那里,并没有掏枪。刀疤微微张开了嘴。他看丹龙的眼神,先是有些奇怪,而后惊讶,再后恍然大悟,最后诚惶诚恐起来。刀疤一脸的横肉突然魔术般地重新组合拼接,堆叠成憨厚的笑容,竟然叫他“丹龙少爷”。
紧接着,刀疤九十度角深深鞠躬,表示以前的不愉快都是误会,自己有眼无珠,有脑壳没长脑子,猪油蒙了心,妖精附了体,做下大逆不道之事,早已悔得肝肠寸断,痛不欲生。他说罢开始不停扇自己的耳光。
丹龙瞪大了眼睛,看着刀疤的表演。这场表演有极高水准,堪称精彩,甚至有些惊悚。丹龙可算是长见识了,原来黑社会的老大们都是变脸专家。这个刀疤虎背熊腰,一脸横肉,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平时就算没有表情,看起来也是凶狠残忍。现在竟然这个样子,一边赔笑,一边自扇耳光。这样的天赋,恐怕大部分演员都自叹弗如。
丹龙呆呆的站着,实在不知道如何应付这种情况;面对枪口,要比面对这场表演容易多了。“啪啪,啪啪”,刀疤越扇越狠,脸都有些微肿,慢慢流下泪来。
“丹龙少爷。”刀疤带着哭腔说道。“我知道我是罪大恶极。您要是不能原谅我的罪过,我,我就只好在这儿以死谢罪了……”他说着解开了上衣,跪在地上,抱着一把没出鞘的短刀,颤抖着双手,做势要切腹。刀只拔出了一半,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可是,我手下那么多兄弟,还要靠着我吃饭……”刀疤说道这里大哭起来,几乎要哭晕过去。
他身后的跟班小弟们,一个一个,扑通扑通,跪了一地。丹龙吓得不知所措。这一伙人,简直比那晚的狗群还要可怕。这到底怎么回事?丹龙想不明白,但觉得必须抓紧逃走。他猛的跳起,高高越过众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背后的原因其实很好解释,只是丹龙当时还年轻,对人心知之甚少。任何时候,如果有人突然变脸,一定是因为你和他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而他恰好掌握“变脸”这门艺术。
那日何塞听了刀疤的描述,觉得丹龙和那个会放电的蒙面人(托图)都是高手,打算招揽他们加入卫队。那天在书房,何塞正要开始谈这件事,就有杀手突然来行刺。何塞身边最强的两个保镖被秒杀。他眼看自己要完了,没想到丹龙强大到让那杀手狼狈逃跑,救下了自己。这样的本事,连豪萨也没有,必须得拉拢入家族才行。
何塞派人秘密调查了丹龙,发现他没什么背景,就是个普通的小生意人。丹龙对何塞来说,好像尚未开采的珍惜矿产,如果自己不抓紧,被别的家族挖走就太可怕了。庄园被狗围攻,要不是因为运气好赶上雷暴天气,整个家族都有可能覆灭。今后的银狐家,必须有镇得住场面的高手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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