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1:帝国政治制度——缩水的皇帝与养老的议会 (第1/2页)
允熥吃完盒饭,将剩下的垃圾分门别类放进垃圾桶。大明也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桶里要是扔错的垃圾比较多,下个月会加收附近所有住户的卫生费。允熥现在只有遗留的公士俸禄,而且这个俸禄还不多,只相当于大明平均工资的70%,他可得省着点儿花。
扔完垃圾,允熥又倒了杯水,这才开始看《第二次社会革命后帝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这本书。
“第二次社会革命后,大明的政治制度与之前相比有很大的变化。虽然第一次社会革命前后由于资本家当政的关系,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但除设立议会外,从表面上看变动不大;可帝国重新恢复秩序后不仅改变了政治运行规律,而且政府各部门也进行了较大调整。”
“第一个重新制定的,是帝国宪法。在资本家主政时期,资本家为了从法律上确定自己的权力,设立了宪法。帝国重新恢复秩序后,对宪法进行了较大调整。明确规定了帝国为君主立宪制,帝国皇帝名义上的权力很大,为三军最高统帅,拥有否决议会决议、修改法律与解散议会的权力;但在实际执行中,皇帝一旦行使这些权力就是重大政治事故。至今尚未有皇帝否决议会决议、修改法律与解散议会的先例。基本可以认为,这些权力其实并不存在。”
“在确定宪法后,首先被改变的,是议会与都察院。通过这次社会革命,大家彻底认清了都察院这样的部门在新时代毫无用处,将其撤销;取代都察院职能的,是议会。由于对第二次社会革命心有余悸,为了尽可能让底层的声音传到上层,压制资本家的剥削,帝国中央制定了新的《议会选举法》。”
“首先,是取消了选举人与被选举人的财产限制。只要是年满二十岁、没有犯罪记录的男性,统统可以成为选举人与被选举人。”
“第二,是议会设置变化。在实地考察了汉洲与弗菻国家的议会制度后,曹克敌认为,每名议员代表的选民人数不能太多,如果太多,那么这名议员很难代表民意。每名议员代表的选民最好不要超过2万,也就是说,代表的民众不要超过6万。但层级同样不能多,一旦出现层级,就会有某些人被戴表的情况发生。为了取得平衡,经过反复讨论,最后决定在国家、省、府与部分县设立议会,分为三级。设议会的县的议会的上级是省议会,不是府议会。府县议会按照每6万人一个议员的比例设立,但保证议员少于200人,如果超过就分设县议会,或拆分县。”
“议员选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选举人要进行公开演讲,诉说自己的主张;投票采取匿名方式,任何泄露选民选票内容的行为都将被判处叛国罪,最高可处以死刑;禁止任何政府公职人员参加竞选;被选举人必须是选区户籍且在选区常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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